科技软件公司项目申报,科技软件公司项目申报流程

 桦工科技网    2024-10-08 23:39:11 发布   科技软件

大家好,今天小编关注到一个比较有意思的话题,就是关于科技软件公司项目申报的问题,于是小编就整理了2个相关介绍科技软件公司项目申报的解答,让我们一起看看吧。

  1. 我自己开发了一个软件,能去申请专利吗?
  2. 公司要我开发一套软件,版权,著作权,专利属于谁?

我自己开发了一个软件,能去申请专利吗?

涉及到计算机程序是否可以授予专利权的问题。计算机程序是指为了得到某种结果而设计的可以由计算机执行的一组有序的编码。计算机程序离不开算法或者逻辑运算,它们被认为是一种数学方法,因而人们认为计算机程序属于智力活动的规则和方法的范畴。按照传统的理论,单纯的计算机程序本身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在提供专利保护存在困难和限制的情况下,许多国家对计算机程序提供版权保护。但是,版权保护对于许多计算机程序的设计开发者来说显得不够充分,因为版权保护的是作品的表达形式,而不是作品的内容。计算机程序的价值常常体现在它解决某一问题所采取的方案上,抄袭者并不一定需要采用相同的表达形式。对于许多计算机程序的设计者来说,更为重要的是保护程序方案本身,而不仅仅是其表达方式。

科技软件公司项目申报,科技软件公司项目申报流程

为了满足计算机软件产业要求获得专利保护的需要,20世纪90年代以来,美国、欧洲、日本出现了一种被称为“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的专利。这种专利的权利要求的典型撰写方式是“一种记录有计算机程序的计算机可读存储介质,其特征在于所述程序能够使计算机执行如下步骤,其中步骤A是……,步骤B是……,步骤C是……,……。”从表面上看,这种权利要求要求的保护对象是一种记录介质,例如磁盘、光盘等等,但是其内容一般根本不涉及介质本身的物理结构,而是介质上记录的内容,也就是一种计算机程序。人们普遍认为,无论什么产品,一般都属于能够获得专利保护的范畴,因此采用上述撰写方式的好处在于它以产品作为保护对象,从而较为容易突破传统观念的束缚。当然,如果所述介质上记载的是一种音乐程序,仍然不能获得专利保护,尽管它也是计算机可以执行的。所以,采用上述撰写方式之后,仍然需要根据介质上记录内容的性质,判断它是否可以获得专利保护。不过,与过去的诸如要求软件要带来硬件的变化、软件应当与硬件相结合之类的条件相比,采用上述撰写方式之后,授予专利权的条件明显放松了,使涉及计算机程序的专利申请更为容易通过专利局的审查,这是出现上述撰写方式的原因所在。现在,美国专利局、欧洲专利局和日本特许厅已经修改了其审查指南,为这种类型的权利要求开放了绿灯。

公司要我开发一套软件,版权,著作权,专利属于谁?

  首先,版权是欧美国家的说法,我国称为著作权,二者的意思大体一样,专利权需要当地的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  其次,要考虑的是你开发的软件是否属于职务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十六条“公民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是职务作品,除本条第二款的规定以外,著作权由作者享有,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在其业务范围内优先使用。作品完成两年内,未经单位同意,作者不得许可第三人以与单位使用的相同方式使用该作品。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职务作品,作者享有署名权,著作权的其他权利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给予作者奖励:  (一)主要是利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工程设计图、产品设计图、地图、计算机软件等职务作品;  (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合同约定著作权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的职务作品。”即看你开发软件是否主要是利用你公司所提供的物质技术条件创作(例如公司提供的资金,设备和资料),并且开发出来的软件由他们承担责任,如果是,那么就属于职务作品,你有要求一定奖励的权利。  更详细的看我国的《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第十三条“自然人在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中任职期间所开发的软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该软件著作权由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享有,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对开发软件的自然人进行奖励:    (一)针对本职工作中明确指定的开发目标所开发的软件;  (二)开发的软件是从事本职工作活动所预见的结果或者自然的结果;  (三)主要使用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资金、专用设备、未公开的专门信息等物质技术条件所开发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软件。”  至于申请专利,如果属于职务作品,那么根据我国专利法规定,你公司有权获得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权,向知识产权局申请专利。

到此,以上就是小编对于科技软件公司项目申报的问题就介绍到这了,希望介绍关于科技软件公司项目申报的2点解答对大家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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